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对照省、市纪委监委全面受理疫情防控违纪违法问题的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工作责任,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昭山示范区纪工委设立专门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举报受理范围: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喊口号、打折扣,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行动迟缓、工作不力,以层层开会发文、表态喊口号代替防控措施落实等问题;
2.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敢担当,不听从指挥、不服从安排,临危退缩、临阵脱逃,推诿拖延、擅离职守,消极应对、贻误战机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3.虚报、瞒报、迟报、漏报重要疫情信息,失职失责,履职不力,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等问题;
4.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滞留、挤占疫情防控款物等行为;
5.对群众反映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问题处置不及时、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
6.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举报电话:
昭山示范区防控疫情总值班电话:
0731—53580078(24小时受理举报)
昭山示范区纪工委防控疫情举报电话:
0731—55852257(人工接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17373291199(24小时接听),联系人:吴盛。
来源:区纪工委
编辑:龙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