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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山示范区纪工委组织学习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来源:区纪工委 编辑:胡科进 2020-04-07 10: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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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昭山站4月7日讯(通讯员 唐婷)近日,昭山示范区纪工委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区纪工委委员、纪工委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会议指出,制定出台《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同时要看到,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

得到根本解决。全党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根据《规定》第九条明确的内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会议要求,四个基层党委要充分利用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采用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深刻理解《规定》的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昭山示范区实际,一是要营造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宣传氛围。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宣传、开展身边人、身边事,家风、家训等宣传,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二是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狠抓制度执行和落实,让制度生威,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强化日常监督,及时抓早、抓小、抓落实。三是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查和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落实《规定》不力的,按《规定》第二十二条5种情形分类处置。

来源:区纪工委

编辑:胡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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