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昭山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建设的需要,,堤干组百合大道一期征地范围内的坟墓急需迁移,请规划迁坟范围内坟墓坟主的亲属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8日前与昭山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联系办理迁坟手续,迁坟补助标准按湖南省人民政府【2007】政国土字第434号文件执行,逾期不迁移的坟墓视为无主坟,将统一作深埋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昭山乡:黄 雄:18007323289
堤干组: 陈铁斌:15973229945
昭山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
二O一五年八月四日
来源: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
编辑:张子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