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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G320湘潭绕城线一期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公告

来源:征地拆迁事务所 编辑:张子星 2015-09-29 15: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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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标题:岳政征昭告字〔2015〕3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岳塘区人民政府实施G320湘潭绕城线(昭山段)一期工程项目,现拟征收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湘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与补偿实施办法》(潭政发〔2013〕2号)有关规定,现就征收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G320湘潭绕城线一期工程项目

  二、征收范围:本项目起于湘潭市孙家围子的芙蓉大道(G107线),往西与上瑞高速公路分离立交,新建昭华湘江大桥进入九华境内,再沿规划奔驰路走向,终于与规划湘江路交叉处。路线全长5.1公里。根据省发改、市规划、国土部门和昭山示范区管委会有关审批文件,现启动G320湘潭绕城线(昭山段)一期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包括构筑物及其他附属物),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

  三、房屋征收主体: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

  四、房屋征收部门:湘潭昭山示范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物管理办公室。

  五、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湘潭昭山示范区征地拆迁事务所。

  六、房屋征收工作人员:详见附件2。

  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湘潭昭山示范区征地拆迁事务所组织对此次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含已登记面积和未登记面积)进行调查登记,征收范围内房屋(包括构筑物及其他附属物)的相关权利人应予以配合。

  八、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该项目拟征地范围内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包括构筑物及其他附属物)或进行装饰、装修;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其他以非法牟取增加补偿费用为目的的行为。

  特此公告。

  附件1:房屋片收范围区域图(以红线标注为准)(点击下载)

  附件2: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2015年9月28日

来源:征地拆迁事务所

编辑:张子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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