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扶持我区民办幼儿园发展,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幼儿园申请,区社会事业局组织专家评审组于2015年10月底对全区自愿申报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资格审定和分类认定,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一、一类园(1所)
童之园幼儿园
二、二类园(1所)
南天幼儿园
三、三类幼儿园(1所)
红太阳幼儿园
公示时间:11月3日——11月7日。
公示期间,区社会事业局设立投诉电话:0731--52685792 。公示无异议,我区将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区社会事业局
2015年11月3日
来源:社会事业局
编辑:张子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