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标题:岳政征昭告字〔2016〕3-1号
为顺利推进房屋征收工作,确保被征收房地产评估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决定公开选择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湖南农药厂二期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A-2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房地产价格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南农药厂二期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A-2区。
评估地点:昭山示范区昭山镇,具体以红线范围为准。
征收范围:湖南农药厂二期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A-2区位于昭山示范区昭山镇,具体范围详见该项目启动公告。
二、评估机构申报条件
《关于调整湘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估价机构备选库>的公告》(潭房征字〔2015〕4号)公布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
三、评估机构选定方式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征收评估机构。
四、报名方式
当面提交已填写内容并加盖报名机构公章的报名表(见附件)及评估机构资质、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地产估价师及辅助工作人员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报名地点
昭山示范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昭山两型产业发展中心北栋205)。联系电话:0731-55852226,15580198665(张)。
六、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月13日上午12:00止。逾期报名无效。
2016年1月11日
来源:征地拆迁事务所
编辑:张子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