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的作用,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按照《湖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验收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对我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截止到2016年8月,昭山示范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共拨付使用专项资金483.54514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一、2015年12月,支付监理费10万元;
二、2015年12月,深圳市深港产学研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工程费第二标段98.0337万元;
三、2015年12月,株洲星星废水防止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费第五标段111.0199万元;
四、2016年4月,深圳市深港产学研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工程费第一标段30万元;
五、2016年4月,深圳市深港产学研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工程费第四标段30万元;
六、2016年4月,株洲星星废水防止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费第三标段40万元;
七、2016年6月,深圳市深港产学研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工程费第一标段59.1467万元;
八、2016年6月,深圳市深港产学研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工程费第四标段59.2072万元;
九、2016年6月,株洲星星废水防止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费第三标段46.1375万元;
昭山示范区产业发展部
2016年8月23日
作者:刘京虎
编辑:张子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