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湘潭市2017年就业工作要点>的通知》(潭人社函〔2017〕17号)文件精神,经初步审核,以下人员完成职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职业培训证书》,符合申报补贴政策。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15天。如发现以下对象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可以向区组织人社部人社办举报。 举报电话:55852391
培训类别: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花卉园艺工)
培训机构:湘潭市天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培训起止时间:2017.11.20—2017.12.05
培训期数:第二期
来源:区组织人社部
编辑:张子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