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昭山示范区:激发纪检干部活力 实行纪委书记单独考核

来源:区监察局 作者:郑倩 编辑:张子星 2016-08-05 17:43:21
—分享—

  红网昭山站8月5日讯(通讯员 郑倩)日前,昭山示范区下发201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通报,与往年不同的是,区纪检监察系统首次实行单独考核,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到位的同志评定为优秀等次、授予嘉奖。

  据悉,昭山示范区去年印发了《2015年昭山示范区绩效考核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班子成员实行单独考核实施方案》,改变了原来纪委书记、纪检干部和全区干部职工一起考核的方式,把纳入全区绩效考核的基层单位的纪委书记、区直部门负责纪检工作的同志实行单独考核。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加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职责、加强纪律审查工作的责任越来越大,要求也越来越高。近年来,昭山示范区在开展对全区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中,对纪委书记、负责纪检工作的同志的考核出现了结果与履职表现、履职与评价不相适应的地方。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经区党工委同意,区纪工委出台了《2015年昭山示范区绩效考核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班子成员实行单独考核实施方案》。

  方案中规定,纪委书记、负责纪检工作的同志同时接受区党工委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以及对各单位、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采用百分制,其中基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占80%,区党工委绩效考核得分占20%;区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占40%,区党工委绩效考核得分占60%。如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被定为不合格,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违反党纪政纪被查处或违反相关规定被问责,纪委书记知情未报或严重失察的,纪委书记违反党纪政纪被查处或违反相关规定被问责,有案不查、压案不办的等7种情况将直接定为“诫勉调整免职甄别考察对象”。

  昭山示范区采用单独考核的方式,既强化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又能让纪委书记们能放开手脚,专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没有后顾之忧。

来源:区监察局

作者:郑倩

编辑:张子星

阅读下一篇

返回岳塘经开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