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湘潭市出台《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张子星 2013-12-02 10:32:02
—分享—

  近日,湘潭市出台《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实施办法》,查找和消除制度中可能存在的腐败漏洞和缺陷,对制度进行严格评估、严格“把关”,这是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

  去年,湘潭市制定了《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方案》,针对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权力的配置是否合理、监督制约措施是否有效、相关程序的设计是否科学规范、责任追究机制是否健全等方面在全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全年共估备案规范性文件26个。通过评估,全市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进一步增强,制度建设不断走向规范和科学。

  今年以来,湘潭市纪委、市监察局(预防腐败局)把制度廉洁性工作作为预防腐败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来谋划,针对《方案》存在的操作性不强、工作流程不规范等情况,经过历时半年的反复调研,多次征求市政府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公开中心的意见,最终形成了《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有3个特点:

  一是明确评估流程。制定了《市直单位发布的一般性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流程》、《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流程》,对文件评估流程、流程的每一个环节做什么和怎么做都进行明确。

  二是创新建立两个评估机制。对以市直单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实行“自评估自审查”,对以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实行3+1+X的部门联席评估审查机制。“3”即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公开中心,“1”即文件起草单位,“X”即与文件起草单位业务工作相关或文件内容涉及的单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同会审。今年计划就事关民生、公共利益或责任权利义务增加或减少等方面的文件,实行1—2次“3+1+X部门联席评估审查机制”。

  三是评估内容具体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哪些方面需要廉洁性评估进行了细化,概括为反腐倡廉建设、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廉政风险防控等3大类17小类。

[编辑:王乐丰]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张子星

阅读下一篇

返回岳塘经开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