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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侄冤案”追责令司法公正更亲民

来源:红网 编辑:张子星 2014-04-16 21: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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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9日,浙江省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朱巧湘称,调查组将对“二张”错案原办理过程中公、检、法各部门办案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严肃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其中就包括了案件的审核人——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她曾被称为“女神探”。(4月15日《南方都市报》)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对制造浙江张高平叔侄冤案的‘女神探’应追责”的声音,所以得到全国人大代表和民间舆论的共鸣,说明启动对“张氏叔侄强奸案”追责,是民心所向。对“叔侄冤案”的追责意义,其实又不止于此。公检法机关,很大程度上主宰着群众财产乃至生命的生杀大权,对张氏叔侄强奸杀人冤案启动追责调查,有利于司法公正更亲民。

  审判“叔侄冤案”的当事人聂海芬,被称为“女神探”,曾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等省内外、业内外荣誉。虽然她与张辉、张高平两人毫无瓜葛,但经验告诉我们,在经历“马拉松”审判的过程中,审判当事人的工作压力及其他事务、心理感触等,也能够影响或转变其思维倾向和分析判断。她“突审”无辜的张辉、张高平,让“惊魂未定”的张氏叔侄交代“犯罪事实”,并获得了“无懈可击”的证据过程和经历,或许助推她成就了“女神探”的荣誉。

  “张氏叔侄强奸案”得到平反,客观上是司法机关对事实和当事人权利的尊重。但仔细了解这一案件的平反始末不难发现,虽然“疑罪从无”原则被认可,但真正推翻原有审判,恢复冤屈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名誉,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

  显然,平反一起案件,要比审判一起案件难得多。司法机关不仅要面对社会公众的种种质疑,还需要走过转变自身心理上、工作上、面子上这一关。公众的质疑还可以从容应对,自己完全理性地跨出这一步,却很难。更何况,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甚至不健全,司法监管不透明、不到位,平反实践更少于平反理论;受害家庭疲于奔命,公众专业性水平不够,可参与性和干预性较低。

  看起来,司法工作的每一步、每一个程序都是依法进行的,可平反冤假错案,却未必能做到步步为营,有据合法。之前,浙江高院院长齐奇表示,将对“女神探”内部处理,说明法律本身对平反冤假错案有太多的空间或争议。在受到公众舆论质疑后不久,启动追责调查,应能促进相关法律完善,司法机关各司其责,相互制约和监督。

  对制造叔侄冤案的“女神探”追责,应当成为具有特别象征意义的司法实践。这不应该是追究某一个人责任的问题,而应该是对司法制度、司法监督的一次较真。通过调查和追责,司法问题和漏洞更加清晰明朗,修正司法各个环节的制度,堵塞司法环节的漏洞,确保每一个公民的权利都得到尊重,也确保司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和透明。

  文/卞广春

  [编辑:王乐丰]

来源:红网

编辑:张子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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