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站1月18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付鼎臣 通讯员 刘赞红) 1月17日,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向我们透露,今年1月起,湘潭县、韶山市、湘乡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至40万元。
据了解,过去,湘潭市城区与县(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标准不统一。其中,城市两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为40万元,而县(市)贷款最高额为30万元。
“考虑到经济增长与房价因素,今年,湘潭市调整了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这位负责人说:“其中,湘潭县、韶山市、湘乡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从30万元调整到40万元,统一了全市5个县(市)区的贷款标准。”
这位负责人告诉我们,提高这3个县(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额度,能更好地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的需求,缓解他们的购房压力,从而改善职工的住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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